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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全面了解《基础化学实验》课程的“教”与“学”的水平与效果,本次实验考核为“操作考核”模式,现将有关考试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考核目的
1、考查学生对实验基本知识掌握;
2、考查学生对基本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;
3、考查学生的综合实验应用能力。
二、考核对象
23级高分子、环科、给排水等专业,共计123人。
三、分组安排
考试为操作考核。操作考核学生按分组进入各个实验室,按实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考核,专业班级与分组情况如下表:
考试时间(操作考核) | 分组安排 | |
星期四 下午 6月20日 | 14:30~15:30 | 给排水2301,38人;高分子2301,24人(学号为:2023010051—2023010078) 共62人 |
15:40~16:40 | 高分子2301,22人(学号为:2023010079—2023010100,郝滢2023011997,李静雯2023012010)、环科2301,39人 共61人 |
四、考核内容与形式
从溶液配制、蒸馏及沸点的测定、分馏、酸碱滴定实验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进行现场操作考试。学生提前10分钟到敏行楼3201抽签确定其考试项目。
五、考试地点
敏行楼南侧基础化学实验中心的3205、3210、3211、3307及3313室。
六、考试要求
1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,无特殊情况不得缺考。
2、不得请他人替考,否则取消考试资格,并报送教务处处理。
3、考试过程中须遵守考场纪律,保持考场安静,不允许相互交流与讨论,有问题举手示意。若不听从劝告者,监考教师有权制止或警告,直至取消其考试资格,考试成绩将记为“零”分。
4、考试时请自备纸、笔、尺(绘制表格)、计算器 (数据处理)等;不得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资料(包括讲义、书籍、手机等)进入考场。
5、考试中不可擅自离开考场,否则,发现后将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6、考试时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守则,注意实验安全!
七、成绩评定
本次考试成绩按“评分标准”评定,其考试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30%。
实训部基础化学实验中心
2024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