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春学期 《基础化学实验(1、2)》考核安排

发布时间:

2024-05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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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全面了解《基础化学实验》课程的“教”与“学”的水平与效果,本次实验考核为“操作考核”模式,现将有关考试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考核目的

1、考查学生对实验基本知识掌握;

2、考查学生对基本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;

3、考查学生的综合实验应用能力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23级动医、动医(对口)、动科、中药、制药、生工、食安、药剂,共418人。

三、分组安排

考试为操作考核。操作考核学生按分组进入各个实验室,按实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考核,专业班级与分组情况如下表:

考试时间(操作考核)

分组安排

星期二

下午

64

14:0015:30

动医230157

15:4017:10

食安230150),动科2201钱志刚(2020013949),共51

星期

下午

65

14:0015:30

制药230147人),中药230155人)102

15:4017:10

生工230147),药剂230150人)97

星期五

上午

67

8:3010:00

动科(对口)230161

10:1011:40

动医(对口)230150

四、考核内容与形式

从蒸馏(分馏)、茶叶中咖啡因的提取、酸碱滴定、食醋中醋酸含量的测定实验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进行现场操作考试。学生提前10分钟到敏行楼3201抽签确定其考试项目。

五、考试地点

敏行楼南侧基础化学实验中心的32053210321133073313室。

六、考试要求

1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,无特殊情况不得缺考。

2、不得请他人替考,否则取消考试资格,并报送教务处处理。

3、考试过程中须遵守考场纪律,保持考场安静,不允许相互交流与讨论,有问题举手示意。若不听从劝告者,监考教师有权制止或警告,直至取消其考试资格,考试成绩将记为“零”分。

4、考试时请自备纸、笔、尺(绘制表格)、计算器 (数据处理)不得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资料(包括讲义、书籍、手机等)进入考场。

5、考试中不可擅自离开考场,否则,发现后将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
6、考试时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守则,注意实验安全

七、成绩评定

本次考试成绩按“评分标准”评定,其考试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30%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实训部基础化学实验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5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