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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考查学生的基础化学实验技能,本学期《基础化学实验》课程期末考核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考核方式:操作考核
二、目的:
1. 考查学生对基本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;
2. 考查学生的综合实验能力。
三、考试对象:
1. 基础化学1级面向:08级制药、给排水、资环专业等(共311人);
2. 基础化学(1、2级)面向:08级生工、食安专业等(共264人)。
四、考试时间:第16周开始,具体考试日程另行通知。
五、考试地点:基础化学实验中心第二,三实验室(教学实验楼)
五、考试内容与要求:
内容:
1、制药、给排水、资环专业考核实验项目:酸碱滴定实验
2、生工、食安考核实验项目:食用白醋中的HAc含量测定
要求:
1级:仪器选用、药品领取、洗涤、查漏、润洗、标准溶液配制、酸碱滴定、数据记录及处理(包括数据表格绘制)。
1、2级:仪器选用、药品领取、洗涤、查漏、润洗、标准溶液配制、氢氧化钠溶液的标定、食用白醋中的HAc含量测定、数据处理(包括数据表格绘制)。
六、注意事项:
1.请各位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2. 所有考试内容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,不允许他人代考或在考试期间替他人进行操作,如有发现该课程总成绩将记以“
3. 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,不允许同学之间相互交流、讨论或影响他人考试,否则监考教师将予以警告或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4. 考试时可以携带相关的讲义、文献、书籍等参考资料。
5. 考试途中不允许擅自离开考场,如因故需要短暂离开的,应向监考教师说明理由并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,否则将视为自动中途退考。
6. 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实验室安全守则。
七、成绩评定:期末考核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50%。
考试负责人:李军保、王方阔、郑蕾、周贤亚、胡蕾、黄磊
基础化学实验中心